信息索引號 | E00000/2020-01752 | 發文機關 | 上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文 號 | 饒建發〔2020〕3號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組配分類 | 雙隨機一公開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關于印發《上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聯動執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交通局、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房管分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建設交通局、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建設房管局,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上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聯動執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上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聯動執法的實施意見
按照“放管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整合住建監管職能,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我市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效能,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住建綜合執法體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全面依法行政,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不斷加強全市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秉公執法、人民滿意的專業化職業化綜合執法隊伍,為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組織機構
在原有綜合執法領導小組的基礎上成立聯動執法指揮中心。
主 任:張劍翔(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姚貴兵(市住建局執法監督科科長)
呂方舟(市住建局政策法規科科長)
朱 偉(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科長)
艾繼岳(市建設稽查執法辦公室主任)
鄭朝暉(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
汪益民(市建設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站長)
祝建軍(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站長)
吳 銳(市地下管網管廊建設管理中心主任)
鄭加耿(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主任)
孟繁斌(市房產監察支隊副支隊長)
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姚貴兵擔任,辦公室負責綜合執法監督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
三、主要內容
(一)整合住建綜合執法隊伍和執法職能。
1.明確住建綜合執法工作內容。按照減少層次、提高效率的原則,整合住建系統行政執法職責,組建住建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包括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罰等。要嚴格履行執法責任,依法嚴懲住建領域各類違法行為。
理順各級綜合執法工作職責。
2.明確市級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全市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和綜合執法隊伍建設,依法承擔由市級負責查辦的違法案件。聯動執法指揮中心按職責落實全市住建系統綜合執法監督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組織協調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
3.明確縣(市、區)工作職責。縣(市、區)住建綜合執法隊伍應承擔執法主力軍的作用,充分發揮貼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優勢,承擔轄區內住建領域的各項行政執法事項,依法查辦案件。
4.明確機關各科室(含下屬單位)與綜合執法隊伍的職責。機關各科室(含下屬單位)負責對所監管對象的抽查抽檢、在線檢查,對日常檢查、明查暗訪、專項整治、“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應查實后填寫上饒市住建局聯動執法案件移送登記表(附件一),將案卷及相關證據一并移交綜合執法隊伍立案,并在調查過程中安排工作人員積極配合共同查處;綜合執法隊伍負責涉嫌違法案件的立案、查處。法律法規規章有其他規定的,遵照其規定執行。
(三)建立健全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機制。
5.完善綜合執法機制。建立統一指揮、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機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可調用縣(市、區)綜合執法隊伍人員力量開展執法檢查。市住建局要加強對下級住建部門隊伍建設、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有較大社會影響和跨地區典型案件,要加強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提高全市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效能。建立案情通報和典型案例定期發布機制。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效工作機制,切實解決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管等問題。
6.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和盡職免責制度。明確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具體責任,對通過事故調查、執法監督檢查、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的不作為或亂作為、違法違規進行處罰的,堅決做到有責必問、追責必嚴。對于依法行政,勇于擔當盡職的,要有容錯糾錯和盡職免責機制,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創造條件。
(四)嚴格規范住建系統綜合執法行為。
7.嚴格履行執法責任。按照法定事權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住建領域的行政執法事項,強化源頭治理和動態調整。由綜合協調辦公室建立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清單并對外公布。完善舉報投訴辦理、隨機抽查、案件督查督辦、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制度。
8.完善執法程序。切實加強執法監督,統一住建執法文書格式。嚴格按照上饒市住建局聯動執法流程圖(附件二)規定的程序執法,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標準,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對于與行政處罰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涉企信息,通過我局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五)創新住建系統綜合執法方式。
9.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等日常監管結果在綜合執法工作中的運用。積極推動“互聯網+監管”,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終端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展監督執法,設立綜合執法指揮中心、配備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實現執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注重執法監管和企業信用等數據資料的歸集整理和共享共用,加強分析研判,充分發揮政府大數據監管的作用。
10.實施市縣兩級聯動執法。發揮上級住建部門統一指導調度的作用,施行統一執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集中市、縣(市、區)兩級綜合執法隊伍力量查處重點領域大要案件和跨區域案件,形成執法合力。
11.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引導市場主體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強化行業組織的規范和自律作用,建立與社會組織、專業機構、行業專家的交流咨詢機制,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的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作用,強化綜合執法工作的依法、公開、透明,建立政府監管部門、行業組織、市場主體、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社會共治體系。
(六)加強住建系統綜合執法隊伍建設。
12.提升執法隊伍履職能力。努力提高執法隊伍專業素質,實行“通專結合”、“一專多能”培養模式,加強對執法辦案人員的精準化、專業化培訓。建立住建系統綜合執法人才庫,實施動態管理。完善從執法一線遴選人才機制,加大執法機構間崗位交流力度。堅持持證上崗、崗位練兵和以案代訓,按照專業性、技術性要求,加快建立忠誠干凈擔當的職業化住建執法隊伍,并在學習培訓、薪酬待遇方面給予傾斜保障,全面提高綜合執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13.強化監督考核措施。建立科學考核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干部職級、待遇和獎懲的依據。對案件查處有力,社會影響較好的,給予相關執法單位及人員通報表揚。上級住建部門要采取執法檢查、考核評價、案卷評查等方式,加強對下級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住建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現代住建體系的內在要求,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選擇。要充分認識加強住建系統綜合執法工作的重大意義,縣(市、區)住建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結合本地關于住建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實際,堅持親自部署、積極推動、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切實加強綜合執法體系和執法隊伍建設。
(二)建立激勵機制。加強對綜合執法工作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保證經費及時充足,人員配備合理高效,努力為基層綜合執法工作提供堅強保障。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積極表彰獎勵在綜合執法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并與工資待遇、選拔任用掛鉤,提升綜合執法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敬業精神。
(三)加大宣傳力度。把社會宣傳作為展現住建綜合執法隊伍形象,強化社會監督的重要手段。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合作,創新宣傳的方式方法,積極評選、發布典型案例,大力展示執法工作成果,引導市場主體遵紀守法,打造良好的住建形象。
上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0年1月1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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